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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公诉工作的感悟

发布时间:16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第六师检察分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研究室孙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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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晓芳

谈到公诉工作,所有敬业的公诉人员都会有一种深刻的体会:公诉催人老。公诉工作的第一个特点是累。第二个特点是很累,第三个特点是相当累。我相信这是在像六师这样年均办案400余件500余人办案大师所有公诉人的真实心声。公诉的辛苦不仅体现在审查那一本本厚厚案卷的一份份证据中,也体现在一次次坐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中,优秀公诉人把每一次出庭都当作是一次出征。不仅身体上要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思维,心理上还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因此,我提醒所有的公诉人,平时加强锻炼,珍惜和保重你们的身体,才能让自己的公诉生涯延伸得更长。

言归正传,那为什么公诉工作这么辛苦,压力这么大呢,这还跟公诉工作本身的性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 公诉乃专术

法律乃是门艺术,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真知,一名公诉人要成为公诉专家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公诉关乎犯罪嫌疑人的自由乃至生命,社会经济生活也在不断发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法律理论也随之不断创新,法律和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各种司法政策规定也不断出台,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就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研究适应这些方方面面的发展变化。自古有言,“曲不离口,拳不离手”,公诉人的公诉技能也是如此,公诉技能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长年累月的学习研究和在办理各种疑难复杂的案件中千锤百炼成就的,但这种技能一旦成就,绝不是紧附其身而永不退化的,需要通过不断努力才能继续维系和增长的,这点我深有体会,如果长时间不出庭、不辩论、就会感觉自己口头表达能力、思维和临场应变能力下降,变得不再那么敏捷。

二、 公诉经历不等于公诉经验

参加公诉工作时间长、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只代表公诉经历长,不代表公诉经验丰富。经验虽然是以经历为前提的,但经历要转变为经验,还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思考。一些公诉人从事公诉时间长了,以为自己公诉经验丰富,从而产生麻痹和懈怠心理,只顾埋头办案,不去总结思考,靠经验办案,结果公诉水平停滞不前,要提高公诉水平更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经历大要案的锤炼。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要想在公诉领域成为专家能手,必须潜心钻研,练就很高的公诉水平,所以公诉乃专术。公诉工作要求高,责任重,要想干好公诉工作当然付出很多,会很辛苦。

三、 在公诉工作中应树立怎样的理念

一是加强学习。之前谈到这是由公诉工作特殊的性质决定的,多阅读一些经典的刑事法学理论专著夯实法学基础理论;善于归纳整理学习资料;经常参加疑难案件的讨论。一个人的智慧总是有限的,面对一个疑难案件,一个人穷思竭虑,通过案件讨论,持分歧意见的各方通过论证自己的观点,使自己思路更加清晰,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可以提高处理各类疑难案件的水平。

二是激情公诉。一个成就事业的人,最重要的素质是对工作的激情,而不是能力。虽然有句法彦说“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我们说的激情公诉,并非指公诉工作中带有个人情感偏私或个人好恶等非理性情感因素,而是指一名公诉人因为对公诉事业执著的热爱而具有的澎湃激情。我们出庭支持公诉时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公诉人要有自己的气场,揭露犯罪,伸张正义,一定要有激情,特别是发表公诉意见和辩论环节是庭审中最精彩的部分,一定要说服力和感染力。

三是责任公诉。一名优秀公诉人的公诉生涯,不仅需要激情去灌溉,更需要用责任区书写。“错案”是两个令任何人都为之战栗、为之愤怒、为之悚然的字眼,错案可能会像幽灵一样降临到每个人头上,错案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生命不能承受的冤屈。办案无小事,这是对所有案件而言。一名公诉人是否优秀,办案数量当然重要,但办案质量仍然是第一位的。   

四是精致公诉。曾经看到一篇题为《细致是公诉人的品德》的文章,说到“有人说,雄辩的口才是一名优秀公诉人必须具备的能力,原先我也这么认为,但现在我越来越感觉细致才是公诉人最重要的品德。对案件的审查而言,细致是没有止境的,因为,任何一个细微的疏漏,对案件质量来说都可能是致命的,身为公诉人,除了追求完美,我们别无选择。我们要认真对待提审、认真书写每一份审结报告、起诉书、认真准备每一次出庭,细致体现在公诉工作的点点滴滴。

最后,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和所有战斗在公诉一线的检察同仁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