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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道谢“点赞” 触角延伸“给力”——四师伊宁院驻团检察室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

——四师伊宁院驻团检察室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
发布时间:17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民行处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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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四师分院

登门道谢“点赞”  触角延伸“给力”

——四师伊宁院驻团检察室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

四师伊宁垦区检察院驻七十一团检察室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重要职能,竭力维护一方和谐稳定。近日,伊宁垦区检察院接待了被害人亲属,他们对检察官积极做好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同时被告人及亲属来到七十一团检察室,对检察官的说法释理和疏导工作表示感谢。

2016年11月8日,七十一团检察室接待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的父母,他们诉说了儿子郭某受到他人伤害后一家人从精神上到经济上的种种困境与无奈,现在还在为高额的医疗费发愁,咨询如何解决处理。检察室干警立即与院公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案情。

2016年6月10日,被告人相某等人在七十一团喝啤酒时遇到被害人郭某等人并发生冲突。相某用啤酒瓶扔向郭某,致使郭某右眼部和右上嘴唇受伤。经鉴定,伤情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郭某已住院两次,现仍在新疆空军医院作眼睛后期治疗,而被告人家属只拿出3.5万后便无着落。为此两家对立起来,一方要求重判被告人,另一方提出判就判反正家里再没钱赔偿,为此,检察室干警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向其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并听取其意见和要求。同时,与被告人亲属沟通,建议他们积极做好对被害人赔偿工作,设法取得被害人及亲属的谅解,争取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经过多次交流,2016年12月5日,当事人双方在七十一团检察室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被告人亲属同意将新源县楼房一套及桑塔纳轿车一辆赔偿给被害人,被告人也取得了被害人及的亲属谅解。在庭审中,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认可了被害人及亲属的书面谅解,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2017年1月18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双方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使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