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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分院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17年07月12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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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侦监处

为了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侦监部门案件质量的提高,第二师分院侦监处对各垦区院侦监部门2016年度上半年办理的26件35人的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了评查。这次案件评查,由分院侦监处与三个垦区院的主管检察长、侦监科长组成评查小组,从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工作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采用件件评查、案案有表的方式进行评查,发现各院普遍存在文书版面、字体不统一、错别字、权利义务告知程序不规范、法律条款引用未穷尽、证据种类分类不适当、叙述式和填写式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分院侦监处规定:一是文书审批表尽量使用电子签名;二是讯问提纲必须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出具;三是侦查机关(部门)提(报)请逮捕的案件必须要有社会危险性的书面说明和证据材料,同时入卷;四是侦查机关(部门)提(报)请逮捕的案件,侦监部门的继续侦查意见书必须同时抄送公诉部门备查,加强衔接和监督。

为进一步改进侦监工作,该院明确要求:一是侦监人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转促”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细办案,以查促纠,以查促改,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对在此次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各院要突出整治,积极整改,不得使案件评查流于形式。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意识,把案件评查制度化、常态化做为提高案件质量的有力措施,组织各院法律文书互查、抽查、观摩活动,及时纠正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承办人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应认真负责,杜绝格式及文字错误,侦监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第二师分院侦查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