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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入侵” 严惩不贷

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辖区首起“善心汇”传销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17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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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侦监处

近日,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马某某等三人批准逮捕,这是十二师辖区范围内首起利用“善心汇”平台犯罪的传销犯罪案件。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深圳期间,通过互联网了解并加入“善心汇”,自此开始向周围的邻居、熟人推荐。2016年9月,马某某从深圳回到222团,开始在222团和昌吉等地向其亲属、朋友介绍“善心汇”,积极发展下线。在其多次拉拢和诱惑下,2016年10月—12月,刘某某、王某某陆续加入“善心汇”。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马某某、刘某某及王某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网络虚假宣传,利用“善心汇”“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积极推荐身边的亲戚、朋友、熟人加入善心汇,发展下线会员,并根据所发展下线会员的布施金额、次数获取相应收益。为此三人还组建微信群,转发善心汇学习文件、视频,供会员交流学习,积极宣传“善心汇”组织。截止案发时,马某某三人根据“善心汇”公司制度的模式,已全部晋级为功德主,发展下线人员达900余名。

经查,“善心汇”的盈利模式为:参与人员花300元购买一颗“善种子”,即可激活一个会员账号。会员账户激活后,再花100元购买一个“善心币”,就可以进入排单期排单匹配,之后就可通过投入资金和发展下线获得高额静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是指会员按照平台指令,向陌生会员汇款,称为“布施”。这一环节完成一段时间后,平台会安排其他会员向此人汇款,称为“感恩受助”。会员可以选择“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大德”六个档次,“布施”金额从1000元至100万元不等,收益率从5%至30%不等。动态收益则指的是会员发展下线后,可以拿到下线“布施”金额2%-6%的提成。

    传销犯罪是一种新型、高发、危害极大的犯罪,尤其是近期“善心汇”传销犯罪活动受到全国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该案参与传销人数达900余人,在222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侦查监督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及时组织召开新罪名案件研讨会,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究,借鉴内地办案经验,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为搜集确凿充分的证据并快速批准逮捕奠定坚实的基础,重拳打击了“善心汇”传销犯罪活动,有效遏制该类犯罪活动在辖区的蔓延。(根据第十二师分院侦查监督处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