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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开展立案监督有成效

发布时间:17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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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侦监处

为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近日,北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人员在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下,赴辖区天骄街派出所、什巴提派出所、北屯市交警大队开展立案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突破了以往以案件实体问题检查为主的方式,通过认真查看公安机关每季度向检察机关报送的发、破案情况登记表,从近五百件受案信息中筛查出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再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数量相比较,排查出受理但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数量,通过比对,客观、真实、准确地掌握了立案监督线索。

首先,对上年度受案登记表、96110接警平台中的发案、立案、不立案及破案登记进行核查,经核查,证实公安机关每季度报送给检察机关的发、破案情况准确。其次,查阅扣押款物登记台账和治安案卷,对85起治安类案件逐一进行核查,对公安机关需进一步规范接出警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等问题提出建议,公安机关当即表示采纳并在以后工作中逐步整改。最后,调阅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已受案但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进行重点分析,发现去年受理的3起案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通过核查,向公安机关发送3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及时作出立案决定。另发现1起公安机关未立案对当事人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案件,向公安机关发送了《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随即纠正并书面回函告知检察机关。

此次检查,不仅发现了立案监督线索、纠正了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而且与公安机关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方面达成共识,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的原则和力度,使以往立案监督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取获取的局面得以改观。(第十师分院侦查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