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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刑事检察四部)
发布时间:19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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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

负责指导兵团检察系统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指导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罪犯又犯罪案件。指导各师检察分院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对兵团系统内影响较大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王卫文

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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