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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检察机关纠正不当减刑情况

发布时间:20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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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

   2020年6月,兵团监狱管理局向我院反映,图木舒克监狱服刑罪犯谌某某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未满法定服刑期限,并送交了有关材料。我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此案,依法审查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查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基本查明了案件事实:2012年4月12日,兵团法院在对罪犯谌某某作出(2012)新兵刑执字第00092号减刑裁定时,罪犯谌某某服刑期未满二年。6月29日,我部依法作出《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送达兵团法院。兵团法院采纳了我部意见,并拟于近期对类似案件重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