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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检察院举办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暨修改后《刑事诉讼规则》第二次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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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

  为确保兵团检察机关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学好用好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1月17日,兵团检察院举行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暨刑事诉讼规则第二次学习培训。本次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兵团检察院第一、二、三、四检察部、各分院和垦区(市)院分管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同志参加了培训。兵团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岳主持会议并讲话。

刑事培训

刘岳副检察长

  

刑事培训1

八师分院

  本次培训,第八师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副主任)武汝延以《牢固树立以证据裁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主题进行了授课,重点讲解了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司法证据标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要求,犯罪构成四个要件,证据法定、程序法定、疑罪从无、客观公正和证据裁判五个原则,以及打击敌人与保护人民并重、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审查证据形式与审查证据内容并重、审查非法证据与完善证据瑕疵并重、排除非法证据与排除合理怀疑六个并重之间的关系。

刑事培训2

刑事培训3

  刘岳副检察长在主持培训中强调,兵检院刑事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继续加大组织学习培训、业务练兵工作力度,除开展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暨刑事诉讼规则视频培训外,将陆续启动兵团优秀公诉人讲堂活动、刑事检察业务技能研讨活动、高检院重点业务参训师资讲堂等活动。希望大家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学习,真正将学习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增强能力素质的过程,切实提升兵团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