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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赵铁实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让“检察温度”看得见

发布时间:21年06月11日 信息来源:检察院 编辑: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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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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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一开始我都不知道有司法救助,是检察官找到我们,到我家看我们烧伤和恢复情况,带着我到社区、到法律援助中心,帮我们家解决困难,谢谢检察院!以后我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也会尽我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谢谢你们!”司法救助申请人任某某从兵团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手中接过5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为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检察实践效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地,6月7日,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在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任某某、刘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师党委政法委、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司法救助申请人所在社区等多方代表全程参与。


案件回顾

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是一家三口,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经鉴定任某某等三人身体损伤程度分别为重伤二级、轻伤二级、轻伤一级。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任某某等三人经济损失84251.72元,因被告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且申请人家庭收入微薄,还面临着高额的治疗费用,造成现在生活困难。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了解到申请人家庭这一情况,及时告知任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主动启动救助程序,并帮助申请人协调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听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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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司法救助申请人任某某表达了申请救助的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救助依据和救助金计算方法,通过PPT展示了鉴定意见、申请人伤情、走访申请人家庭和法院、社区等调查核实情况。听证员和各位与会代表就案情、申请人家庭情况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等问题,分别询问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和救助申请人。休会期间,听证员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和救助金额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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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任某某、刘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与会听证员们认为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非常及时,听证会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法律依据充分,救助金额计算准确,效果非常好,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切实为刑事被害人排忧解难。参加听证的其他人员也表示:“对申请人任某某的司法救助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同时还给了这个家庭生活的动力和希望,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给与最大程度的关怀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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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铁实检察长指出,开展司法救助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顺应加强权利救济的现代法治发展新趋势,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宗旨的一个缩影,体现出了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兵团检察机关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切实把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实实在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延伸法律职能,主动担当,把党的温暖关怀真正送到需要关心关爱的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都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