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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 这堂党课把铁的纪律内化为检察人员的言行准则

发布时间:24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 编辑: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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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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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始终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7月4日,兵团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光围绕“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兵团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这一主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矩,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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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纪律建设的经验启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陈海光结合详实的史料,系统回顾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他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严格按照马克思建党原则,把纪律和规矩写在旗帜上,一部中共党史就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严明的纪律不仅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重要标志,更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必须加强纪律建设,深刻认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检察人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党纪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陈海光强调,要深刻认识到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兵团各级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纪、全面知纪、深刻明纪、严格守纪,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准确把握‘六大纪律’规定要求,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陈海光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做了重点解读。他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兵团各级检察人员既要学习先进典型,自觉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也要对照反面案例自警自省、举一反三,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时刻把党纪挺在前面,不断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兵团检察铁军”。陈海光要求,要不折不扣把党纪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切实把《条例》中“不能做什么”的纪律底线转化为“应该如何更好推动工作”的检察担当,体现在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强化纪律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紧盯重要岗位,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强化制度执行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党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严肃追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院党组是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要把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工作,立足更加有效地“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实现对违纪违法的早发现、早提醒、早干预。要把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结合起来,统筹释放全面从严的信号,既注重惩治,也注重感化,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当事人,通过精准有效处置违纪违法行为警醒其他人,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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