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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丽赴四师检察机关调研数字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4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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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伟

近日,兵团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尚丽同数字检察工作组一行至第四师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走访+座谈+实操”方式,重点了解四师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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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四师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检委会履职情况等,并就检察人员在数字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进行研讨和全面细致解答。尚丽就进一步推动四师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由“量”到“质”取得新进展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转变理念。要树立数字检察思维,提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能力,通过个案办理进行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二是统筹谋划,系统推进。要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分院要牵头抓数字检察工作,始终将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整体谋划一体推进。三是全员参与,深度融合。数字检察工作要全员参与,融入到检察业务和日常办案中去,同时,也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融合。四是提升能力,增强质效。要增强审查能力、调查能力和侦查能力,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方式方法,依法办案。要善于综合研判数据,深挖个案数据,推进类案监督,以“小切口”撬动“大监督”。五是把握重点,撬动整体。数字检察就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质生产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数字检察是重点,也是兵检院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能够撬动其他两项工作的“撬杆”,要充分发挥好数字检察撬动作用。六是建章立制,用好平台。要建立完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在制度层面保障数字检察工作推进。用好最高检、兵检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用出成效,不仅要办好案件,还要积极参与高检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评比活动。七是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各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重要作用,率先垂范,主动运用法律监督模型办案,要自觉形成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的习惯,依法履职不超越职权,要善于总结提炼,挖掘数据价值,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