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兵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兵团检察院举行。兵团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赵忆宏代表兵团党委政法委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为特邀委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兵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由兵团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光任主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志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曲音任副主任。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其中内部委员10名,特邀委员3名。
会议指出,兵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是兵团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必须充分发挥检察官惩戒制度效能,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要坚持贯彻严的基调、依法依规、惩戒与保护并重。统筹完善追责惩戒与履职保护制度机制,促进检察官既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能担当作为、依法履职。
会议要求,要推动兵团检察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准确把握惩戒委员会职责界限,处理好惩戒审议和惩戒调查、惩戒处理的关系,推动形成检务督察部门调查核实、惩戒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职能单位依法依纪依规惩戒处理的工作格局。
兵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兵团检察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